燃气锅炉房应防备积水。锅炉房地面应平整无台阶。设置装备布置应便于操纵、通畅和检验。锅炉房应有充足的照明和精良的透风以及需要的降温和防冻工具。
燃气锅炉承重梁柱等构件与燃气锅炉应有肯定间隔或容纳其他设备,以防受高温破坏。在锅炉房内的操纵所在及水位表、压力表、温度计、流量计等处,应有充足的照明。锅炉房应有备用的照明设置装备。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,在燃气锅炉运行时期禁绝锁住或闩住。锅炉房内事情室或生存室的门应向锅炉房内开。锅炉房的收支口和通道应流通无阻。
燃气锅炉在运行期间注意下列各点:
(1) 燃气锅炉不允许正压燃烧或炉膛喷烟,因容易烧坏加煤孔盖。
(2) 燃气锅炉底部地平面上不可积水,以防潮湿腐蚀。
燃气锅炉运行每隔2-3星期,应进行检查一次。运行每隔3-6个月后,应停炉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:(1)对燃气锅炉内外进行检查,如受压部分的焊缝,钢板内外有无腐蚀现象,若发现严重缺陷应及时修理,若缺陷并不严重亦待下次停炉时修理,如发现有可疑之处,但并不影响安全生产时,应作出记录以便日后参考;(2)检查完毕后可在着水面涂锅炉底漆,以防腐蚀。
燃气锅炉及锅炉底座每年至少油漆一次。燃气锅炉常期不用的保养方法:有干法和湿法两种,停炉一个月以上,应采干保养法,停炉一个月以下可采用湿保养法。